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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薪俸税

课税范围
香港的薪俸税是按地域来源徵税,任何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入息,均须缴纳薪俸税。

课税年度
由4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

扣除和免税额
薪俸税对可扣除项目的界定非常清楚,可扣除部份包括政府认可的慈善机构捐款、向认可的退休计划支付供款、个人进修开支、个人居所贷款利息、完全或必须为产生该评税入息而招致的所有支出。以下是香港二零一二/一三和二零一三/一四年度的免税额及税率资料:

计算薪俸税时可获得的免税额 (港币) 2013/14 * 2012/13
基本免税额 120,000 120,000
已婚人士免税额 240,000 240,000
子女免税额(每名计算)第一名至第九名子女
- 在课税年度内出生
- 在其他课税年度出生

140,000
70,000

126,000
63,000
供养年龄55岁或以上,但未满60岁父母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免税额(每名计算) 19,000 19,000
供养年龄55岁或以上,但未满60岁父母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额外免税额(与纳税人同住的受供养家属)(每名计算) 19,000 19,000
供养年龄为60岁或以上,或有资格审索政府伤残津贴的父母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免征额(每名计算) 38,000 38,000
供养年龄为60岁或以上,或有资格审索政府伤残津贴的父母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额外免征额(每名计算) 38,000 38,000
供养兄弟姊妹免税额(每名计算) 33,000 33,000
单亲免税额 120,000 120,000
伤残受养人免税额(每名计算) 66,000 66,000

 

计算薪俸税时可扣除最高限额 (港币) 2013/14 * 2012/13
扣除项目
可扣除额
可扣除额
个人进修开支 80,000 60,000
居所贷款利息 100,000 100,000
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或认可职业退休计划下所支付的法定供款 15,000 14,500
长者住宿照顾开支 76,000 76,000
认可慈善捐款[(入息-可扣除支出-折旧免税额)×百分率] 35% 35%


税率

薪俸税税率可以累进税率或标准税率计算,以缴税较少者为准:
1) 标准税率以淨入息总额的15%计算
2) 以薪俸税累进税率计算

薪俸税累进税率(减去扣除项目及免税额后的入息) 2013/14 * 2012/13
最初的 $40,000 2% 2%
其次的 $40,000 7% 7%
其次的 $40,000 12% 12%
其馀 17% 17%


暂缴薪俸税

在有关课税年度完结前,税务局会根据上一年评定的税款向个人徵收暂缴薪俸税。在下一年,当有关年度的税款评定后,已缴付的暂缴税款会用来支付该年度应缴付的薪俸税。

注:* 财政司司长在2013/14年度财政预算案建议的税务措施须经立法程序才可实施


如欲查询更多有关税务咨询的资料,请联络林小姐 + (852) 3743 044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