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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薪俸稅

課稅範圍
香港的薪俸稅是按地域來源徵稅,任何於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入息,均須繳納薪俸稅。

課稅年度
由4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

扣除和免稅額
薪俸稅對可扣除項目的界定非常清楚,可扣除部份包括政府認可的慈善機構捐款、向認可的退休計劃支付供款、個人進修開支、個人居所貸款利息、完全或必須為產生該評稅入息而招致的所有支出。以下是香港二零一二/一三和二零一三/一四年度的免稅額及稅率資料:

計算薪俸稅時可獲得的免稅額 (港幣) 2013/14 * 2012/13
基本免稅額 120,000 120,000
已婚人士免稅額 240,000 240,000
子女免稅額(每名計算)第一名至第九名子女
- 在課稅年度內出生
- 在其他課稅年度出生

140,000
70,000

126,000
63,000
供養年齡55歲或以上,但未滿60歲父母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免稅額(每名計算) 19,000 19,000
供養年齡55歲或以上,但未滿60歲父母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額外免稅額(與納稅人同住的受供養家屬)(每名計算) 19,000 19,000
供養年齡為60歲或以上,或有資格審索政府傷殘津貼的父母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免征額(每名計算) 38,000 38,000
供養年齡為60歲或以上,或有資格審索政府傷殘津貼的父母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額外免征額(每名計算) 38,000 38,000
供養兄弟姊妹免稅額(每名計算) 33,000 33,000
單親免稅額 120,000 120,000
傷殘受養人免稅額(每名計算) 66,000 66,000

 

計算薪俸稅時可扣除最高限額 (港幣) 2013/14 * 2012/13
扣除項目
可扣除額
可扣除額
個人進修開支 80,000 60,000
居所貸款利息 100,000 100,000
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或認可職業退休計劃下所支付的法定供款 15,000 14,500
長者住宿照顧開支 76,000 76,000
認可慈善捐款[(入息-可扣除支出-折舊免稅額)×百分率] 35% 35%


稅率

薪俸稅稅率可以累進稅率或標準稅率計算,以繳稅較少者為准:
1) 標準稅率以淨入息總額的15%計算
2) 以薪俸稅累進稅率計算

薪俸稅累進稅率(減去扣除項目及免稅額後的入息) 2013/14 * 2012/13
最初的 $40,000 2% 2%
其次的 $40,000 7% 7%
其次的 $40,000 12% 12%
其餘 17% 17%


暫繳薪俸稅

在有關課稅年度完結前,稅務局會根據上一年評定的稅款向個人徵收暫繳薪俸稅。在下一年,當有關年度的稅款評定後,已繳付的暫繳稅款會用來支付該年度應繳付的薪俸稅。

註:* 財政司司長在2013/14年度財政預算案建議的稅務措施須經立法程序才可實施


如欲查詢更多有關稅務諮詢的資料,請聯絡林小姐 + (852) 3743 044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