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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物业税

课税范围
物业税是向拥有香港物业出租而收取租金的人士徵收的税项,以物业的应评税淨值按标准税率15%计算。

课税年度
由4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


评税基础
物业的应评税淨值以当年的租金收入扣减业主支付的差饷,再减去20%的维修支出免税额后所计算出的数目。除此之外,其他费用都不能扣除,但不能追回的租金可获扣减。其后又收回的租金则须在收回的年度视作收入计算。

有限公司如果拥有物业以收取租金,可获豁免物业税,只需缴纳利得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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